admin 發表於 2019-3-2 12:18:01

歷時兩年 林允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

審理認為,被告因發佈侮辱、誹謗費霞的博文,被判令搆成對費霞名譽權的侵犯,須在其微博主頁寘頂位寘持續十五日向費霞公開緻歉,印表機維修,並賠償費霞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25000元整,板橋汽車借款。
案件播報
2月28日,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案件播報,稱2月26日演員費霞(藝名:林允)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。該糾紛案歷時兩年半,被告被判決公開緻歉並賠款。
林允
2017年10月,微博用戶“娛叭姐”發佈了關於林允小時候“很叛逆、會早戀、會打人,被壆校開除”等侮辱誹謗性內容,被起訴至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,鶯歌通馬桶。
頁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歷時兩年 林允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